在進行任何防水工程之前,我們還必須明白“結構第一、防水第二”的原則,如果建筑物結構上存在缺陷,再完美的防水方案也不可能長久,另一方面,防水效果的實現(xiàn),需要多方面細節(jié)做到位,片面強調某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,因素大致為:材料占20%~22%,設計占18%~26%,施工占45%~48%。所以一個完美的防水工程是全方位綜合的體現(xiàn)。
屋面工程施工前,需要對建筑物及屋面工程圖紙進行審核,了解建筑物屋面的細部構造及有關技術要求,并結合防水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屋面防水方案或技術措施。這樣工程依據(jù)施工組織有計劃地展開施工,防止工作遺漏、錯亂、顛倒影響工程質量,避免施工后留下缺陷,造成返工。 屋面防水必須由防水專業(yè)隊伍或者精通防水的工人施工,嚴禁沒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和非防水專業(yè)隊伍或非防水工進行屋面工程的防水施工,建設單位或監(jiān)理公司應認真地檢查施工人員的施工證件。施工中施工單位應按施工工序、層次進行質量的自檢、自查、自糾并且做好施工記錄,監(jiān)理單位做好每步工序的驗收工作,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、層次的作業(yè)。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應有材料質量證明文件,并經(jīng)指定質量檢測部門認證,確保其質量符合《屋面工程技術規(guī)范》(GB50345-2012)或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。施工防水材料進入施工現(xiàn)場后應附有出廠檢驗報告單及出廠合格證,并注明生產(chǎn)日期、批號、規(guī)格、名稱。施工單位應按規(guī)定取樣復檢,取樣復檢嚴格按照見證取樣送樣制度,在建設單位代表或監(jiān)理單位人員見證下,由施工人員在現(xiàn)場抽樣,送到試驗室進行試驗。經(jīng)復檢合格,提交復檢試驗報告合格單后方可在防水工程中應用。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,不合格材料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應即刻全部撤離施工現(xiàn)場。 (1)施工的環(huán)境要求。應該保證基面的清潔,無灰塵,無油污,雨、雪、霜、霧,或大氣濕度過大,以及大風天氣均不宜露天作業(yè),否則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。 (2)對屋面排水坡度的要求。平屋面的排水坡度為2%~3%,當坡度小于等于2%時,宜選用材料找坡;當坡度大于3%時,宜選用結構找坡。天溝、檐溝的縱向坡度不應小于1%,溝底落差不得超過200mm。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坡度不應小于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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